11月25日,从江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各职能单位部门负责人对省林科院承担的从江月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方案成果进行县级评审。
会上,从江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听取了项目组汇报,审阅了相关成果材料,与项目组就本次调整方案进行充分交流,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同意调整方案通过。下一步,项目组将按照县各职能部门提交的评审意见进行说明和修改。
本次从江月亮山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项目组本着“保护优先,应保尽保”的原则,在综合科学考察和论证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平衡保护和社区发展的矛盾,依法依规编写本方案。通过调整,从江月亮山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更加科学合理,主要保护对象更加明确,有助于保护区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社区经济的发展,也为今后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供科学依据。